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乃贤

乃贤 未知

乃贤(1309—?),字易之,号河朔外史,合鲁(葛逻禄)部人。合鲁部人东迁,散居各地,乃贤家族先居南阳(今属河南)。后其兄塔海仲良入仕江浙,他随之迁居四明(治今浙江宁波)。乃贤先世可能是黄金家族姻亲。其兄师事本乡儒者,中进士后 任职宣慰,名重一时。乃贤则淡泊名利,退居四明山水之间,与名士诗文唱酬。他博学能文,气格轩翥,五言短篇,流丽而妥适,七言长句,宽畅而条达,近体五七言,精缜而华润;又善以长篇述时事,故亦有“诗史”之称。著述有《金台集》、《河朔仿古记》。后人又编有《乃前冈诗集》三卷(明万历潘是仁刊宋元四十三家集本)。
佩字释义
拼音 pèi 注音 ㄆㄟˋ,
笔划 8 五行
五笔 WMGH

基本释义

〈名〉

  1. (会意。从人凡巾。本义:系在衣带上的装饰品)

  2. 同本义

    佩,大带佩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
    青青子佩。——《诗·郑风·子衿》

    共王之服玉佩玉。——《周礼·王府》。注:“王之所带者。”

    遗余佩兮澧浦。——《楚辞·湘君》

  3. 又如:佩玖(作佩饰用的浅黑色美石);佩玦(有缺口的环形佩玉);佩珂(用黄黑色玉石制成的佩饰);佩衽(佩玉和衣襟)

〈动〉

  1. 佩带,把徽章、符号、手枪等戴在或挂在胸前、臂上、肩上或腰间

    佩之金玦。——《左传·闵公二年》

    古代君子,必佩玉。——《礼记·玉藻》

    佩其象揥。——《诗·魏风·葛屦》

    举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。——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

  2. 又如:佩章(古代官员佩带的印章);佩巾(古代女子外出时系于腰左的拭巾);佩玉(古代系于衣带用作装饰的玉)

  3. 钦佩,敬仰

    圣人行之,愚者佩之。——《素问·四气调神大论》

  4. 携带,随身拿着

    农夫佩其耒耜,工匠佩其斧斤。——《白虎通·衣裳》

    杻阳之山,有兽名鹿蜀,佩之宜子孙。——《山海经·南山经》。注:“谓带其皮毛。”

  5. 又如:佩仰(钦佩和信仰);佩慰(钦佩欣慰);佩德勿谖(受到的恩情,永远不会忘记)

文字详解



pèi
【名】
(会意。从人凡巾。本义:系在衣带上的装饰品)
同本义〖ornamentwornasapendantatthewaistinancientChina〗
佩,大带佩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青青子佩。——《诗·郑风·子衿》
共王之服玉佩玉。——《周礼·王府》。注:“王之所带者。”
遗余佩兮澧浦。——《楚辞·湘君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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