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衡方碑

衡方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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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衡方碑》全称《汉故卫尉卿衡府君之碑》,立于东汉灵帝建宁元年(公元168年),是衡方的门生朱登等为其所立的颂德碑。碑高2.40米,宽1.1米,厚0.25米。碑阳隶书23行,满行36字,共815字,字径4厘米;以文词温润、字体浑古著称于世。此碑碑阴原有字,据《翟氏隶篇》记载,可辨者23行71字。清嘉庆四年(1799年)十月,钱塘人黄小松捶拓后发现“故吏故民门生”等字最清晰,现已全部漫灭。碑首额下有穿,额隶书,阳刻“汉故卫尉卿衡府君之碑”,计2行10字,字径9厘米,字体浑朴古雅。
《衡方碑》原立于汶上县次丘镇中店村,清雍正八年(公元1730年),汶河泛滥决口,该碑陷卧,村人郭承锡等复建。1953年移至山东泰安岱庙炳灵门内保存,1983年10月移岱庙碑廊,现已泐剥341字。此碑铭文书法以体丰骨壮的隶书闻名,笔画端正稳重,仪态敦厚,笔意粗壮古拙,妩媚动人,与张迁碑共为历代书法家临摹之范本。此刻为一级文物藏品。评价
历代书法理论家都对衡方的书法及《衡方碑》的史料价值给予了高度的评价。如:
清翁方纲《两汉金石记》:“此碑书体宽绰而润,密处不甚留隙地,似开后来颜真卿正书之渐。势在《景君
之字释义
拼音 zhī 注音 ㄓ,
笔划 3 五行
五笔 PPPP

基本释义

〈动〉

  1. (会意。象艸过屮。枝茎益大。本义:出,生出,滋长)

  2. 同本义

    之,出也。象艸过屮,枝茎益大有所之,一者,地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
    如语焉而未之然。——《礼记》。俞樾平议:“此之字乃其本义。未之者,未出也。”

  3. 往,朝某方向走,到…去

    之,适也。——《广雅》

    自伯之东。——《诗·卫风·伯兮》

    之沛公军。——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

    之虚所卖之。(“虚”同“墟”)——唐·柳宗元《童区寄传》

    佯狂不知所之者。——明·张溥《五人墓碑记》

    吾欲之南海,何如?——清·彭端淑《为学一首示子侄》

  4. 又如:之如(前往);之往(去;到);之官(上任;前往任所);之国(前往封地);之适(前往)

〈代〉

  1. 指示人或事物,相当于“这个”“那个”

    宣王说之。(之:指南郭处士来吹竽。)——《韩非子·内储说上》

    虎因喜,计之曰。(之:这,指上文所说驴生了气只能踢的情况。)——唐·柳宗元《三戒》

    当分明记之。(之:指共读情景。)——清·袁枚《祭妹文》

    为之,则难者亦易矣。(之:代词,指天下事。)——清·彭端淑《为学一首示子侄》

  2. 又如:较之中学时代;因之,他将自己的整个心血都放了进去

  3. 指代人或事物的名称,相当于他、她、它、他们

    郑商人弦高将市于周,遇之。——《左传·僖公三十二年》

  4. 蹇叔哭之。

    巫医乐师百工之人。(“之”是指示代词,指代“巫医乐师百工”。)——唐·韩愈《师说》

  5. 又如:取而代之;战而胜之;为之感叹;使之顺利发展;与之见面

  6. 指示代词,相当于“其”、“他的”、“其他的”

    纣王令推上法场,斩之老母。——《武王伐纣平话》

〈助〉

  1. 用在定语和中心词之间,表示领属关系或一般的修饰关系

    谢庄少年之精技击者。——清·徐珂《清稗类钞·战事类》

    开火者,军中发枪之号也。

  2. 又如:钟鼓之声;一家之长;原因之一;夫子之文章

  3. 用于主谓结构之间,取消句子的独立性

    吾见师之出。——《左传·僖公三十二年》

  4. 用于实词与介词之间

    口之于味,有同耆也。——《孟子》

〈形〉

  1. 具有字母S的形状的,“之”字形。如:之江(江流曲折如“之”字者);之字路(曲折如“之”字形的路)

文字详解


zhī
【动】
(会意。象艸过屮。枝茎益大。本义:出,生出,滋长)
同本义〖grow〗
之,出也。象艸过屮,枝茎益大有所之,一者,地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如语焉而未之然。——《礼记》。俞樾平议:“此之字乃其本义。未之者,未出也。”
往,朝某方向走,到…去〖goto;leave〗
之,适也。——《广雅》
自伯之东。——《诗·卫风·伯兮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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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说文解字

之【子集上】【丿部】 康熙筆画:4画,部外筆画:3画

〔古文〕㞢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止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眞而切,𠀤音枝。《說文》出也,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《玉篇》是也,適也,往也。《禮·檀弓》延陵季子曰:若䰟氣,則無不之也。

於也。《禮·大學》之其所親愛而辟焉。《註》之,適也。《朱傳》猶於也。

語助辭。《書·金縢》禮亦宜之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秋冬亦如之。《正字通》凡之字,或句中,或語尾,或層出。如毛詩我之懷矣,共武之服,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,六句九之字,常華章左之左之,六句八之字,可以例推。

此也。《詩·周南》之子于歸。《註》之子,是子也。

變也。《易傳》辭也者,各指其所之。《孫奕示兒編》之字訓變,左傳,遇觀之否。言觀變爲否也。

至也。《詩·鄘風》之死矢靡他。

遺也。《揚子·法言》或問孔子,知其道之不用也。則載而惡乎之。曰:之後世君子。《註》言行道者貴乎及身,乃載以遺後世。

姓。出《姓苑》。

《郝敬讀書通》凡言之者,物有所指,事有所屬,地有所往,連屬之辭也。通作旃。《詩·唐風》舍旃舍旃。

《魏風》上愼旃哉。𠀤與之同。通作至。往彼曰之,到此曰至,音義互通。

《韻補》叶職流切,音周。《楚辭·九章》呂望屠於朝歌兮,甯戚歌而飯牛。不逢堯舜與桓繆兮,世孰云而知之。叶上牛下求。《周伯琦曰》古人因物制字。如之本芝草,乎本吁氣,焉本鳶,後人借爲助語,助語之用旣多,反爲所奪,又制字以別之,乃有芝字吁字鳶字。

之字源演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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